公文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公文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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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对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进行了估算: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估计,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力度分别为64.17%和62.84%。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起,收入1665亿元。2005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稽查缴税367亿元。以上列表从不同层面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程度。这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强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主题之一的内在意图。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密切相关;只有抓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确保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从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一粗浅的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拙见,望同仁指教。

一、税源管理概述

现在** *汉语词典解释:“源”是指水流动的地方或源头,如源头、源头等。所以理解为“税源”就是税收的“来源和出处”,指的是税收的最终来源或税负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对国家税收的“应税行为”和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征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的动态过程。),并根据法律法规监控和把握发展趋势。税源管理不仅要掌握和分析已实现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还要掌握和分析已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情况。通过现状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建议,积极探索税收变化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就内涵而言,税源管理是对构成税种的税基进行调查、了解、分析和掌握的过程,具体而言,是对适用税种进行监控的过程。其主要任务和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人的数量、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掌握当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纳税潜力和能力,针对同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分析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评价其信用等级。从外延上看,税源管理要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种的全过程。

二,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

1.税务登记(1)税务登记证遗漏、逾期登记、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2003年《中国税务年鉴》和《中国工商年鉴》统计,国家税务局登记户数为1296.35万户,地方税务局登记户数为1664.7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3088.7万户;即使考虑到重叠或重合的原因,全国仍有127.65万户错过了税务登记证。2006年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登记发证信息共享程度低,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并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仍游离于税务机关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06年全国工商登记总户数和税务登记总户数,剔除不可比因素,两者差距仍在20户以上。因为税务登记并没有覆盖所有纳税人。漏账或逾期登记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此外,税务登记证逾期变更会使税务机关缺乏前哨信息。比如现行税制中商业和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不同。当企业的业务由商转业或由业转商时,税负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如果不及时更换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就无法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的反馈信息,难以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往往会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到。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往往无能为力。

2.在纳税申报方面(1)未申报、逾期申报、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报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现象突出。申报方式多样化,部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一税一表、多税多表。仅增值税申报表就多达五张。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上最全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一个有九个附表的主表,填写非常繁琐,操作技术不认真或不熟悉,导致申报数据不正确,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2)邮寄申报以邮局挂号回执为准,不清楚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多少份报表。


法律责任难界定。(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3.纳税评估(1)纳税评估指标有一定的局限性。现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对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目前的评价是将评价指标的实测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企业的实测指标在正常值的合理变动范围内,则认为已真实申报。事实上,评估对象的大小、企业的产品类别数量等因素对“行业峰值”的影响很大。企业往往受到所处环境、范文写作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仅通过对鉴定指标的衡量和评价,难以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了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2)纳税评估、征收和检查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和稽查之间的“过滤网”,可以解决税收违法的一般性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的准确性,有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关键一击”作用。目前,评估仍处于探索阶段,纳税评估的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采集、检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仍需积极协调配合。(3)评价分析方法落后、单一,影响评价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都是人工完成的,但是纳税评估往往需要对比纳税人不同时期的不同申报信息,需要大量的指标计算和数据对比分析,才能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这些情况和疑点金额大,计算复杂,一不小心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另外,基本上纳税评估都是通过采访企业财务负责人来举证,评估人员通过采访来核实审计分析中发现的疑点,容易被表面现象和一些看似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模范百强企业会以“* * * * * * * * * *、生产不正常、销售额低”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无法深入评价纳税人,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的把握。

4.税务检查(1)目前在增值税税务检查中,识别纳税人专用* * * *是真是假已经成为税务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如何获得准确的书面证据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通常的做法是请相关* * * *鉴定机关鉴定并出具书证或者通过* * * *交叉审核、网上咨询等方式进行鉴定。但实际上,各地开出的增值税交叉稽核清单是大量存在的。即使收到回复,也只是写了一句笼统的“没有找到这样的单位”或者“此票我局不出售”。税源流向难以确定,打击难度大。(2)难以追究税务机关的过错。目前,纳税人对我们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税务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中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某机械厂连续几年对部分农机产品按13的税率申报17的税率纳税,税务机关作出限期改正的决定,只因未能书面通知纳税人,纳税人不愿改正。这种由于税务机关自身和税务人员的失误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要求纳税人在三年内补缴税款。然而,税务检查机关在对此类问题做出具体的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妨碍了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相反;三是税务征收机关的意见在被纳税人告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态度强硬;第四,有资格做最后决定的部门优柔寡断。这会导致税源的“缩水”。(3)重视大纳税人,忽视小纳税人。重视具名信件,忽略匿名举报。这会造成税源的“缩水”。(4)查库填库困难。目前,不仅大案要案税款入库难度极大,而且一些赔偿金额较小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后,采取“失踪”、“结案注销”等方式,逃避或拒绝履行纳税义务。收税也很难。虽然有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程序复杂,操作性弱。即使申请人* * *强制执行,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5.在税务行政处罚方面(1)地方* * * *擅长* * * *定税* * *,难以超越权限减免税务行政处罚。近年来,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发现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违法文件1996年为514件,1997年为466件,1998年为1048件,1999年为694件,总体呈上升趋势。每年切断几千亿的税源。此外,“税收挤压”现象令人担忧。据不完全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344项,各类基金421项,收入约3000亿元。由于税费不分、政事不分等问题。,各种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导致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税收处罚对地方政府影响不大。(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容易寄生于人税和罚款的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处罚标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赋予了税收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滥用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普遍存在。* * * *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问题也很突出。导致税源的法外自由。

三.解决措施

1.严格税务登记管理(1)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梳理纳税人监管流程的基础上,通过交换传输纳税人登记、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有效管理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2)要加强户籍检查。征管软件里有一些账号找不到人,没有实体,无限期期待营业,一个实体有多个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要加大清账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要确认法人(负责人)的身份和资格,防止假名字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启变更法定* *表人的排查维护流程,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认证。

2.加强纳税申报(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宣传纳税申报,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规章家喻户晓。对不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此以儆效尤,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2)加强申报管理评估。要明确接受纳税申报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在评估过程中,应通过征管信息系统生成的申报户、未申报户、异常户、缺失户等分类报表提取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办理情况,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分析等情况。,通过严格的审查促进应用管理质量的提高。

3.深化纳税评估(一)建议以《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为基础,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明确和统一纳税评估的概念、范围、内容、工作职责、执法方式、程序、评估程序、责任追究、分析方法、评估文件等。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税收征管法或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做到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加快纳税评估专业应用软件的研发,丰富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高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的准确性;(3)非常注重面试和证明。面谈和证明是纳税评估认定和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师要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查阅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状况、日常纳税、* * * *管理和纳税情况的基础上,拟定面试提纲。只有掌握了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掌握约谈的主动权。但是,在实践中,仅仅根据评估员提出的疑问,试图通过面谈来解决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企业很容易以“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面试除了纳税人的配合和主动承认问题外,很讲究评价面试官的方法和技巧。从生产过程、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动、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额的比例、预收账款的来龙去脉等方面,要问的问题很多。,并且要立即分析回应回答是否真实合理,提出不同意见,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被表面现象和一些看似合理的理由所迷惑。

4.完善税务检查(1)强化检查刚性,提高税收公正。税务稽查刚性不足和税务司法制度不完善日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制约了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收违法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通过立法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搜查经营者住所或相关场所的权利。这样可以有效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账或账外业务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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