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古风人设(二)_1200字
姓名:顾慈性别:女性身高:170位置:遗迹纪念碑舞外观:光着脚像花一样,红色的衣服冷得像血,手腕之间经常有一个猩红色的手镯打着旋。性格:妩媚妖娆,触逆鳞时残忍冷血。武器:血鞭、葛亮剑、金莲刺。擅长:舞蹈音乐,化妆绘画。生活背景:你白色衣服上的小红血是我浮华的生命。小时候,第一家的仆人都叫我张小姐。我父亲是顾府的主人,我母亲是顾府的女主人。七岁的时候,我很天真。家族忠诚善良,但王子诽谤了一项叛乱罪,惩罚了九族。即使时光走过了沧桑,我也忘不了嘈杂的冷刀和呐喊。爸爸不再穿着绣着蟒蛇的紫袍,而是一身肮脏的囚服,血迹斑斑,脸色麻木颓废。不是过去的日子。七年的奢侈衣食,如流水般逝去。我是唯一一个逃跑的人,光着脚,血从我的发梢滴下。我甚至忘了回头看被火染红的古福,再也没有回头。一年的乞讨,老天眷顾我。似乎一个不沾染俗世荣华的白衣男子,他那绝世的容颜,他的嘴唇轻轻一碰,却没有一丝温度。他有明显关节的手指伸向我,递给我一个猩红色的手镯:跟我来。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是肮脏岁月里唯一的光亮。他说,他叫醉。喝醉了,他说从此做我的主人,从此我没有姓了,这叫骨辞。他知道我的来历。温暖如春风,麻木的心又开始跳动,但我从来不叫他师父,如此固执和可笑。八年过去了,我是杀手界的新传奇,也是青州有名的舞蹈家。说书人说:你可以在燃烧的桃花中看到那件红色的连衣裙,舞蹈真的很优雅。我的主人喝醉了。虽然他教我武术,但他总是藏得很好。他是杀手界的不朽传奇,吃恶魔。因为那个女人,一切都变了。那天,他带我去见了那个人。他叫女人明明,罗明。我喜欢血的红色,但她喜欢水的蓝色;我喜欢妩媚的牡丹,她却喜欢清纯的山茶花;我公开了,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为我疯狂,但她只告诉他,她会是一辈子的一对。相反,我们爱上了同一个人。上帝开了我一个玩笑。我的剑终于刺穿了她的胸膛,她推开了拥抱她的男人,这是我所期待的。他把她抱在怀里,八年来第一次在我面前流泪,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那个才认识几个月的女人。当我喝醉了或者是杀手的时候,我生病了。一口鲜红的血洒在火红的舞衣上,夹杂着曾经辉煌的谈吐,变成了一抹赤红,收缩成一个红心的朱砂痣。我知道,他不会死,在我死之前,永远不会。我不能放下我的仇恨。我鞭打罗明,看着飞舞的红色血液。我知道我是一个无情的人,我所有迷人的微笑都是骗人的,就像醉汉对我说:你是我最亲爱的人。我知道,不是我最爱的那个。我只是把我对你的残忍归咎于罗明。放下他的血鞭,慢慢扯下罗明身上那条已经被鲜血浸透的长裙,披在身上,将内力引入醉汉的身体,苍白的脸庞,湿润的泪水,这与他杀死的冷煞有很大不同,与罗明不同。一年后,北京最大的花房跳完了红色的舞,芬芳的花雨落下来了。风流王子突然倒地中毒身亡,红衣舞女失踪。我撑着二十四把骨纸伞,依旧穿着红裙子站在石桥上,抬手接住落下的雨滴,雨水慢慢浸湿了冰凉的镯子,滑入锦袖。手指抚摸着凉爽的朱砂痣,我知道你在哪里,喝醉了。直到过去都在我心里蔓延成血。爱情是沧海最后一珠。高一:不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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