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于陵子仲的意思及解释

形容成语于陵子仲的意思及解释,第1张

於陵子仲传翻译

齐国有个叫田仲的来居士,宋国一个叫屈谷的人拜见他,说:“我听说先生的宗旨,是不倚靠别人而生存,现在我有一个巨大的葫芦,坚硬如同石头,皮厚得没有空腔(实心),把它送给先生。源”

田仲说:“葫芦的用处,就在于它可以盛东西。现在这个是皮厚无腔,那么就不能剖开盛东西;而且它坚硬得像石头一样,那么就不能剖开用来盛(酒水),我拿这个葫芦没什么用。”

(屈谷)说:“好,zhidao我就把它丢掉。那么田仲(你)不倚靠别人而生存,也对国家没什么用,也属于坚硬的葫芦一类啊。”

齐国有个叫田仲的居士,宋国一个叫屈谷的人拜见他,说:“我听说先生的宗旨,是不倚靠别人而生存,现在我有一个巨zd大的葫芦,坚硬如同石头,皮厚得没有空腔(实心),把它送给先生专。”

田仲说:“葫芦的用处,就在于它可以盛东西。现在这个是皮厚无腔,那么就不能剖开盛东西;而且它坚硬得像石头一样,那么就不能剖开用来盛(酒水),我拿这个葫芦没什么用。属”

(屈谷)说:“好,我就把它丢掉。那么田仲(你)不倚靠别人而生存,也对国家没什么用,也属于坚硬的葫芦一类啊。”

求《陈仲子》译文

一、译文: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怎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

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二、原文:出自《於陵子》齐?陈仲子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恶用是轻轻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

其兄自外至,曰:‘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扩展资料

评析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

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

比如说,他住的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

这些行为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陈仲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於陵子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怎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廉洁与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读解】

这一章可以当作讽刺文学来读。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比如说,他住的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这些行为,难道能够说是彻底“廉洁”吗?不是!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而用朱熹引范氏的话来说,就更为严重:“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确有一个对廉洁的认定问题。廉洁并不是谈钱色变,拿得越少越好;也并不是生活越俭朴越好,人越清贫穷酸越好。其实,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洁就是“见得思义’”(孔子),就是“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所谓“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成了谬误。”廉洁做过了头,“当受不受”,比如说你该领的工资不领,该拿的奖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洁,而是酸腐,是“虚伪”,是沽名钓誉了。

所以,廉洁与酸腐的界限还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经济问题时常引起人们困惑的时代。

最后回到讽刺的问题上来说几句。除了以蚯蚓为喻辛辣讽刺外,孟子说:“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臂焉。”这里的讽刺更是不露声色,一箭双雕。一方面以“巨臂”讽刺陈仲子,另一方面却由于陈仲子之所以可以称为“巨臂”,是因为“于齐国之士”,也就是说,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齐国人中最好的了,那其他的齐国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开始一段匡章之口对陈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而关于陈仲子吃“鸵鸵之肉”一事的整个描写,简直就可以直接放进《儒林外史》的篇章里面去。

http://www.chinakongzi.com/2550/gb/book/view.asp?id=155

陈仲子的廉洁观

http://www.zbsq.gov.cn/qiwenhua/zhiguo/0604.htm

《陈仲子》的原文是什么?

《陈仲子》的原文如下: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生平

陈仲子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反对骄奢淫逸,提倡廉洁自律,整顿世风,纯洁社会。他的主张影响很大,齐王请他到稷下学宫讲学。他的学说自成一家之言,被称为"於陵学派"(於陵系长山古称,今邹平县临池镇境内),荀子曾把他列为战国时六大家代表人物。齐宣王时,孟子来齐,曾高度评价其为"齐之巨擘"。

陈仲子的事迹主要保存于《於陵子》一书中。其死后葬于今长山城内十字街东北侧,原有墓碑一通,后遭破坏,墓址封土。1958年被铲平,1968年拆毁。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赵威后问齐使》和《吕氏春秋·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Cá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6)巨擘(bò):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ú):绩麻练麻。绩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ě):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cù):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频,通颦,皱眉。顣,皱着鼻子。(11)轻轻(yì):鹅叫声。(12)哇: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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